各教研室:
依据校字[2014]51号《河北北方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现进行我校2014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工作量统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校字[2014] 号文件《关于下达201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的通知》涉及的研究项目。
2、冀教高[2013]14号文件《关于公布2012年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中我校教职工承担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统计办法:
1、科研工作量计算: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工作量为150学时,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资助项目工作量为50学时,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指导项目工作量为40学时。由项目主持人按团队成员的工作量在规定的量化值中予以分配。
2、其它内容参照校字[2014]51号《河北北方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文件要求执行。
三、考核程序及要求
1.各项目课题组安排专人填写《河北北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量考核表》(附件一),由项目负责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2.各教研室汇总本部门所属人员科研工作量情况,填写《河北北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量个人汇总表》(附件二)。
3.各教研室于2015年4月9日下班前,将本部门《河北北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量考核表》和《河北北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量个人汇总表》连同电子版统一报送教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