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河北省硬笔书法协会关于举办河北省首届师生规范汉字书写大会的通知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培养师生对汉字和汉字文化的热爱、锤炼青年教师的教学基本功、提高学生的规范汉字书写技能、加强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全校师生参加河北省首届师生规范汉字书写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教务处
各单位可组织部署本单位作品评选和报送工作,也可以直接向学校报送作品。
二、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书写规范汉字,传承中华文化”。
三、活动规则
1.活动对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初评根据上交作品情况可由各单位负责,复评、终评由教务处组织完成。
2.活动共设2个组:大学生组(在校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青年教师组(45周岁以下)。
3.作品规格。硬笔作品:大小为A4纸,纸张自备,格式、颜色不限。毛笔作品:大小不超过四尺整纸,要求正文、落款、印章齐全。
4.书写内容可选自《中华经典诗文诵读读本》(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也可从所学语文课本中选取,注意书写内容的完整性。
5.书体以楷书、隶书、行书为宜。使用规范汉字书写,如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出现自造字或错别字,将取消参评资格。
6.每位选手必须填写《河北省首届师生规范汉字书写大会参评作品登记卡》(附件1)并牢固地粘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其中指导教师只能填写1位,并在比赛各个阶段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者取消指导教师评优资格。
7.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学校及省级主办单位享有使用权。
8.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凡有代写作品或参赛人员资格不符情况,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资格。
9.本次活动不收任何费用。
四、时间安排
1.6月20日前,完成作品征集工作。
五、奖项设置
1.参评作品奖项:根据报送参赛作品数量、形式和书写水平情况,学生组和青年教师组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分别择优选择前二十名报省组委会参加全省评比。
2.指导教师奖项: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分别由学生组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获得。
3.组织单位奖项:设优秀组织单位奖。根据组织参赛师生数量、作品质量及宣传工作情况等评选。
各工会小组和学生辅导员要提高认识和积极发动,鼓励青年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于6月20日前将征集到的作品统一按要求送到系办公室。经过初评后上报校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