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一、我校2016年度寒假从1月18日起至2月28日止。学生考试结束后务于1月16日前离校;教师完成评卷工作方可休假,机关工作人员完成本学期扫尾工作方可安排轮休。校领导及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2月26日起上班,其他教职工从2月27日起上班,2月29日开课。
二、寒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好部门值班,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工作大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毒工作。总值班及各部门值班人员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反馈信息,向带班领导通报情况,妥善处理遇到的相关事宜。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三、寒假期间,需加盖学校公章的单位或个人,请于每周一和周五的上午9:00-11:00到党政办公室统一办理用印手续。如急需用印请提前与党政办公室联系。
四、校园安全保卫、后勤保障与服务、公共设施维修等工作由保卫处、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集团)等部门具体安排。
五、各单位、各部门寒假期间举办大型活动,需提前报党政办备案。
六、各单位、各部门请于2016年1月13日前将部门值班安排表在本部门网上公示,以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