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
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6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冀教政体函〔2016〕5号)要求,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16年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申报成果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16年仍在继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也可为2016年新近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范围:
(一)积极探索建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主题教育活动。
(二)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推动高校进一步发挥文化传承与创新功能,促进高校校园文化繁荣的校园文化建设新载体,加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新举措。
(三)凸显时代特征、突出学校特色,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工作举措与实践项目。
(四)陶冶大学生道德情操、丰富大学生文化生活,具有品牌影响力、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成果。
(五)推动高校实践育人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促进广大学生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营造实践育人文化氛围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果。
(六)其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二、报送材料
(一)填写《河北省2016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和《第九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2),两申报表须加盖所在学院(部门)党委公章。同时填写《河北省2016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汇总表》(见附件3)。
(二)3000字以内的申报成果说明材料。
(三)能够充分展现申报成果的图片材料3-5张。
三、其他事项
请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纸质相关材料交至弘正楼805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hbbfxyxcb@163.com。
四、附件 去学校首页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