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室、科室:
为适应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形势,做好导师队伍建设工作,现依照《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就本次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及增补工作做出安排,请各部门认真研读通知,切实做好遴选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原则
1.申报学科范围:本次导师申报工作以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为主(目录及名额见附件4),其它学科择优增列。
2.申报人员范围:校内外相关学科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以上学科硕士生导师。
3.申报原则:按照标准,严格程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确保质量。
二、申报条件
见附件《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附件1)
三、申报程序
导师遴选工作按照个人申报,部门(单位)推荐,研究生部审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决议等程序进行。
1.拟申请硕士生导师者,应填写对应的《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导师申报表》(附件2、3,专业型、学术型导师申报表),由本人向所在教研室(科室)提出申请。经教研室(科室)同意后提交其《申报表》、代表性论文及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科研课题的下达文件复印件等,按照《申报表》所列顺序排序并装订成册(1份),报所在二级学院或专业实践基地负责部门。
2.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业实践基地负责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充分评议,形成推荐报告并经学位分委员会主席(基地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导师申报材料递交至学校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3.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议的硕士生导师名单将在学校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本校硕士生指导教师,并发布文件予以认可。
四、提交材料
相关表格见附件,可从学校研究生部网站下载,电子版材料请压缩包上传指定邮箱。
1. 导师申报表纸版1份、电子版(以姓名命名)
2. 纸质申报佐证材料1份(独立装订)
3. 申报人员、材料汇总表电子版(以申报单位命名-教学科负责)
接收材料邮箱:E-mail:249254067@qq.com
药学系联系电话:0313-4029421 杨老师
研究生部联系电话:0313-4029560 袁老师,张老师
五、其他事项
1.硕士生导师的遴选是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环节,直接影响着研究生教育水平和学位授予质量。各部门党政领导应坚持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鼓励优秀人员积极申报,认真进行材料审核,严格申报条件,严把质量关。
2.时间要求:申报材料报送截至4月17日前。
附件1:《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
附件2:《河北北方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专业型)
附件3:《河北北方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学术型)
附件4: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导师遴选目录及名额
附件5:申报人员汇总表、申报材料汇总表
附件:2017导师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