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室:
根据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冀教规办函[2016]3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推荐申报工作,筛选、推荐代表我校教育科学研究水平的优秀成果参加评选,以展现我校教育科学研究成果风貌。
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等相关文件不再全文转发,请申报者自行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 http://onsgep.moe.edu.cn上下载 ,并按文件要求准备相应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参评成果由申报者填写《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
2、提交纸质《申报评审书》一式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参评成果原件一份。电子版《申报评审书》和数据汇总表统一发送至邮箱:bfgaojiaosuo@163.com。
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6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弘正大楼906室高教研究所办公室。
联系电话:4029368 ;联系人:朱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