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室: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总结和表彰优秀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成果,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七届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冀教高〔2016〕20号)和《河北北方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与奖励办法》(校字〔2010〕3号)文件精神,现将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成果奖励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奖励范围
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全校2011年以来取得的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实用性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包括人才培养、专业综合改革等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在2012年已获得河北北方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中使用的成果材料,在本次申报中,不得再次使用)。
成果应集中体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依据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改革教学管理,推行学分制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改革考试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察和学生能力评价等方面。
在同等水平条件下,向长期在教学一线的专任教师倾斜,向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倾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一直从事高等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至今没有间断,其成果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完成单位顺序按其对成果所做贡献确定。
3.申报成果的研究项目应经过学校或有关部门的立项或批准,批准时间为2011年及以后,项目应结项并有立项或批准部门的结项证书或成果鉴定。教改效果显著、实践成果丰富的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立项或高校“质量工程”项目可优先考虑。
4.教学成果必须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实用性和应用推广价值,经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取得明显实效。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制定方案时间。实践检验截止时间为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5.理论研究成果应以论文、论著、教材等形式体现。论文应在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物、杂志上发表,论著、教材应正式出版;教材类须被本学校或同类学校使用(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证明)。实施方案和研究报告要体现改革创新和可操作性。
6.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严禁弄虚作假。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8个。
二、申报与评选程序
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须填写《河北北方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不属于同一单位或部门的两个及以上人员完成的成果,由第一主要完成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成果材料由申报人所在部门负责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并以部门为单位报送学校高教研究所。
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由学校高教研究所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采取会议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投票人数须超过评审组人数的三分之二为有效。
教学成果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实行异议制度。评选出的教学成果奖自审定之日起公示,异议期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某教学成果权属有异议者,可以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报告高教研究所,由高教研究所负责组织专家对异议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学校主管校长审核后,由校长办公会议裁决。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
四、教学成果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由二级单位负责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纸质与电子版申报书同时提交。具体需要提交的材料:
1、《河北北方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2)一式7份,申请书一律用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
2、《河北北方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附件3)一式30份。
3、成果支撑材料原件1套,包括:成果有关立项、结项、鉴定的证书、证明和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论文、论著及说明成果水平、教育教学实践效果的相关材料。
4、《河北北方学院高等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效果实践检验报告》(附件4),报告要有实践检验单位的意见,2000字左右,一式7份。
5、电子版1套,包括:项目申请书、申请简表、实践检验报告和支撑材料(其中,申请书等为word格式,支撑材料为pdf格式)。
(二)各项目负责人:河北北方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5)1份、河北北方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单位信息表(附件6)1份。个人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名称格式:“二级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成果名称”;发送的邮件主题格式:“二级单位名称+申报2016年河北北方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材料”。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bfgaojiaosuo@163.com。
(三)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9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弘正大楼906室高教研究所办公室。
联系人:朱飞;联系电话:4029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