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室: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有关教育改革事项调查研究的通知》(冀教政法函[2016]2号)(附件),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请于2016年10月15日前,将调研报告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学校高教研究所。
联系人:朱飞;联系电话:4029368。
电子信箱:bfgaojiaosuo@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