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校字[2010]2号《河北北方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决定对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2015年应结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项管理工作。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任务书填写“河北北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展表”(见附件1);2015年应结项的负责人填写“河北北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2),并提交研究报告(包括研究背景、意义、目的、内容、方法和结果等)或者提交与项目相关的公开发表研究论文或著作的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页)。
二、请在研的指令性项目(有经费资助的)负责人根据项目任务书的经费预算将研究相关费用及时处理,进行年终结算,明年不再予以报销。所报销的研究经费适用于与研究相关的开支,范围包括:1.资料费:含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打印、复印费,图书、教学软件等文献资料的购置费等;2.会务费和差旅费:参加相关会议的会务费和为完成项目研究必需的差旅费;3.办公耗材费、调研费; 4.与项目相关的论文、著作出版费;5.项目的评审、验收、鉴定、申报奖项等费用。
三、对无故不参加本次检查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学校将停止该项目负责人以后申报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资格。
四、项目负责人的所有材料一式一份于2016年12月22日前报送到高等教育研究所,对本单位已经结项的人员,请在汇总时说明。
五、材料报送地址:西校区弘正大楼906室高等教育研究所办公室。
联系电话:4029368,联系人:朱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