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2018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17〕4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7-2018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申报要求
本次立项参照《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执行。研究项目应主要围绕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依据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改革考试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察和学生能力评价;加强教师队伍能力建设;改革教学管理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
各有关单位要把教学改革立项研究同卓越系列培养计划、二级学院综合改革、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实践,力争取得一批有应用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申报内容
参见《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2)。
三、项目申报形式
由各有关单位负责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纸质与电子版申报材料同时提交。请各有关单位将《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3)、《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一式6份,见附件4)、《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活页(一式6份,见附件5)、《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1份,见附件6)、《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一式6份,见附件7)报高教研究所,同时发送以上申报推荐材料电子版至bfgaojiaosuo@163.com。电子版邮件主题和各申报人的电子文档的标注格式为:“二级单位+申报人姓名+申报项目名称”。
四、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为保证推荐项目质量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报书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及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和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2.申报人一般应是承担过校级以上项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他人员须有两名相关专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推荐,推荐函包括课题的选题价值、队伍情况、研究基础、条件保障、成果预测等内容。申报项目中,校级领导主持项目不超过2项。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9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材料报送地址:西校区弘正大楼906室高教研究所办公室。
5.联系电话:4029368 ;联系人:朱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