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北方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校字【2026】31 号)及《河北北方学院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相关文件规定,我院严格开展 2025-2026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资助工作小组民主评议推荐、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定,拟推荐屈佩璇等 23 名同学荣获 2025-2026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1。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 年 9 月 20 日至 2026 年 9 月 24 日。公示期间,全院师生若对拟获奖名单有异议,可本着实事求是原则,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药学院聚核楼 404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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