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北方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校字【2026】32 号)及《河北北方学院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相关文件规定,我院严格开展 2026-2027 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资助工作小组民主评议推荐、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定,拟推荐常芷菡等 171 名同学荣获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具体名单及资助等级详见附件 1。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 年 9 月 20 日至 2026 年 9 月 24 日。
公示期间,全院师生若对拟受助名单有异议,可本着实事求是原则,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药学院聚核楼 404 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931316066